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的公告

为加强邛崃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27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正在规培者,需在2023年12月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场次及时间安排

第1场

驻点院校:四川大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5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6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视疫情防控需要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附件1: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

附件2: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报名表

邛崃市卫生健康局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原标题:邛崃市2022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151003/2022-10/26/content_28e8251b232b4a4db281fd293a2715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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