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处审批同意和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贾家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拟开发3个“保洁、秩序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事就业协理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岗位人员要求:
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应为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02.上岗流程: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实行“一推二评三公示”的上岗人员招募流程。
“一推”为接受村(居)民的人选推荐或自我推荐;
“二评”为评议推荐人选是否胜任岗位要求、是否符合岗位安置条件;
“三公示”为岗位拟安置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街道党工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安置。
03.工资待遇:
工资给予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成都东部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04.其他事项:
街道办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且实发工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如遇政策变动、阶段性工作结束岗位不再符合实际需要、上岗人员本人意愿变化等情况,用人单位可终止与上岗人员的劳动合同。
05.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登记日期与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日期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之前)交至贾家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曾丽处,并填写《特殊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名单》。
联系人:曾丽
联系电话:2761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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