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从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2368
通讯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B0314办公室。
屏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屏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技能测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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