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及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南科大经管院字〔2021〕4号),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院在职在岗以及学术关系保留在学院的硕士导师。考核期内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履职达一年以上的导师可不参加考核(需提供证明)。

二、考核工作时间范围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考核程序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后,于2023年4月25日前根据所指导的学生类别提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邮箱:。

若导师指导研究生既有学术型学位又有专业学位的,需分别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

2.由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所在学科(学位)点考核导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科研成果情况;

3.各学科(学位)点将本学科(学位)点考核结果(《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由研究生教育中心汇总各学科(学位)点考核结果,提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对结果进行审定。

四、考核结果分类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具体条件参照西南科大经管院字〔2021〕4号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及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见附件3)。

其中,优秀研究生导师由采取本人申请制,由学科(学位)点进行考核并初步给出评定结果。

五、考核时间

请各学科(学位)点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各学科(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的考核,并将本学科(学位)点的《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2022-2023学年)》及《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2022-2023学年)》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2022-2023学年).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2022-2023学年).doc

附件3:西南科大经管院字〔2021〕4号《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及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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