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文旅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3月赴高校考核招聘公共文化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和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3月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沐川县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文旅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沐川县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文旅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组织体检及要求

(一)体检的组织

本次体检安排在2023年4月17日进行,请进入本次体检的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8:20前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377元,请自备现金零钞)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的要求

1.考生务必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特别提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0833-4602765。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沐川县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文旅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The End

微信扫码,时刻关注四川人事招考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今日还没有招考哦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