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关于2023年4月公开招聘派遣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3年4月公开招聘派遣人员公告》,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见附件,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1:40,下午13:30—17:00)。

地点: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行政楼三楼1313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3年4月公开招聘派遣人员公告》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诚信面试承诺书》(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名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院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由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取得递补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院根据报名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以及不能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28-65189012(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电话)

附件:1、2023年4月公开招聘派遣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诚信面试承诺书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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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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