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全力推进“荔城英才集聚计划”,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活动的公告》要求,面向全国引进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计划
合江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8名,合江县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附件1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符合附件1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均可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8:30
(二)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于2023年4月28日11:30前可通过参加泸州市在线下举办的现场招聘会提交报名资料。
2.报考合江县人民医院岗位的人员可在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提交报名资料。(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咨询电话:0830-5212717(合江县人民医院)
3.报考合江县中医医院岗位的人员可在合江县中医医院(新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提交报名资料。(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咨询电话:0830-5214655(合江县中医医院)。
(三)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于2023年5月5日18:3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投递至指定邮箱:1412583158@qq.com。(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亲笔签字确认。(网络报名需签字后再进行扫描)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截止报名之日,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或委培、定向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五)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内容:卫生相关专业知识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体检及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269814 0830-5509891
监督电话:0830-5269810 0830-526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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