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大人社发〔2021〕129号文件要求,启动大安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名称:城市公益性岗位,保洁、交通协管员。
(三)计划安置人数:2人。
(四)工作内容:1人在和平街道茴新社区负责保洁工作、1人在和平街道交通协管工作。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在岗期间负责保洁、交通协管等,服从领导安排,配合完成好工作。
(二)安置对象:本人就业困难并有就业愿望、无不良征信记录,符合《自贡市大安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条件,年龄女性在49周岁(含49周岁)以下、男性在59周岁(含59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30日),均可报考。
(三)安置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日(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方式
:
在和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程序
1.
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须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2.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者,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民主评议、用人单位面试
1.民主评议
:
应聘茴新社区保洁由茴新社区3人及以上组成民主评议小组进行面试,应聘和平街道办事处交通协管员由和平街道办事处3人及以上组成民主评议小组进行面试。
2.用人单位面试
:
面试总成绩100分,按照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录取名单。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按照大人社发〔2021〕129号文件进行管理。
(二)薪酬待遇:被招聘的人员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每月1970元。按法律法规规定为公岗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公岗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大安区和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3-2704652
监督举报电话:0813-3228563
大安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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