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原件校验环节已于2023年5月6日17:00结束。根据《2023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现将部分岗位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原件校验人员情况(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02002高中生物教师”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2010高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2016心理健康教师”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3名考生(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
“02018职业中学数学教师”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原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
“02020职业中学电子商务教师”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20212023年服务期满支教教师”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该岗位原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已满足2:1面试比例,因此该岗位不再递补。
二、递补原件校验安排
(一)递补原件校验时间
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递补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室(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4.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证所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6.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递补仅进行一次,依次递补人员逾期未提供原件校验材料或材料不齐以及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教育局(028)87133065
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7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二)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7141178;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61929141。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2023年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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