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补充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情况,逾期不再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核实无误的考生予以笔试加分。
监督举报电话:0831-7822168。
通讯地址(邮编):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512办公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11号)
邮政编码:644600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拟加分情况补充汇总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2023年5月8日
附件
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拟加分情况补充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加分情形 | 应加分(分) |
1 | 向泳涵 | 女 | 1995.11 | 岗位(八) | 20230108 | 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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