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务员招录(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四级联考)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广安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规定,2023年5月5日至5月6日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一)基层选调生体检结果

应参加体检30人,体检合格24人,不合格2人,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4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1。

(二)“定向招考”体检结果

应参加体检21人,体检合格21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2。

(三)“四级联考”体检结果

应参加体检421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9人,体检合格343人,不合格20人,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46人,因孕期未完成体检项目3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3。

二、补检事项

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组织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进行补检,补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8:00前带上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将电话通知体检结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因孕期尚有项目未体检的,待孕期结束后进行剩余项目体检,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三、复检事项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中共广安市委办公楼703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复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前带上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四、其他相关事项

考察事宜将于近期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附件:1.广安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结果

2.广安市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3.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8日

原标题: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务员招录(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四级联考)体检结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155bf4d0eda411eda601fa163e6b30b2&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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