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崇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递补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崇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32名教师的公告》要求,现将递补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结果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招聘岗位

体检结果

1

林金霞

1996/5/24

高中数学(0202)

合格

2

陈雪梅

1995/12/11

高中物理(0205)

合格

3

吴佩玲

1996/5/9

初中政治(0210)

合格

4

袁玲

1996/11/16

小学数学B(0214)

合格

二、考察及递补

第一批体检合格的25名考生及本次递补体检合格的4名考生(共计29人)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崇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须将下列材料于2023年6月15日17:00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送交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崇庆中路148号)。

1、有工作单位的

(1)由工作(服务)单位出具本人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情况证明(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提纲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2、无工作单位的

(1)由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证明模板由出具部门提供),加盖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特别提示:如无法直接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到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公函后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考生取得证书后,应及时主动联系崇州市教育局开展考察工作。如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或未及时主动联系崇州市教育局开展考察工作的,视作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由主管机关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此环节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考察结束后,由崇州市教育局统一将考察材料送交崇州市人社局。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8-82208550(崇州市人社局事管科)

028-82313245(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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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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