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和面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要求,现将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在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651号,联系电话:0833-3441663)。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缴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后领取《考核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按《考核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环节。

五、面试成绩

(一)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成绩将按规定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候并密切关注。

(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环节都需要《考核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本公告由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 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 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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