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4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复试公告

按照《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4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复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4日(8:30—11:30,15:00—17:30)。

(二)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3办公室。

(三)联系人:罗夏、杨磊玉、任昭君,联系电话:0817-2568025。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复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师范大学负责进行,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入围复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公招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相关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华师范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5.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缴费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复试费80元,缴费方式与初试缴费方式相同。

(四)复试人员递补

复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被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而取消复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与递补最后一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师范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复试相关事宜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复试人员于2023年5月26日18:00后登录公招报名系统打印《复试准考证》,复试定于2023年5月28日上午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

复试当日,复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试准考证》,方可进入我校参加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人选。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西华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2日

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4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复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4月公招面试(复试)缴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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