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泸州市赴高校开展系列引才招聘活动的公告》《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安排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6月1日早上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号三楼人事科306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等后续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二)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移动电话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参检人员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参检人员须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自己的姓名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参检人员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体检医院,参检人员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七)女性参检者若是在月经期间或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者(提供相关依据)勿做X光检查。
(八)体检项目完成后,请参检者如实填写《公务员体检表》相关内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九)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体检费自理,约500元(微信或现金),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十一)参检人员违反体检规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30-3193150
附件:《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表》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赴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表.xls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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