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内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招2人,07月17日~07月18日报名)

招录地区:内江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7日-07月18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市级机关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2名,协助市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开展工作。

二、待遇保障

(1)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且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若考核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解除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内江市市级机关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补贴+考核工资,年度绩效考核奖具体以考核奖励方案为准,试用期不享受考核奖励待遇。

(3)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个人“五险”缴存部分从编外人员每月薪酬中代扣代缴。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编外人员工作;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较强;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9.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报名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40-17:50)。此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门卫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相关技能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因本人未领取准考证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内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招聘人数。调剂结果在内江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考试

考试为结构性面试,面试分数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在内江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

2、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内江市公安局代内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与聘用人员与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内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0832-2292172

咨询时间:公告发布后至2023年7月18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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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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