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赵青同志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
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关于2022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赵青同志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州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县(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不得调离所工作的单位,一律不得转任和借调至上级机关。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22号州农牧大楼7楼713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2022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姓名 | 职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性别 | 拟录用职位 | 备注 |
赵青 | 26118011 | 3051210405230 | 女 | 新龙生态环境局 |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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