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科室干部队伍,更好的服务医院发展,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心理卫生科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医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心理卫生科学科带头人1名。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党章党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三)能够履行公益性职责,服从医院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具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服务精神;
(四)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现应从事精神卫生、心理咨询专业相关医疗工作,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八)若在本学科省级专业学会任常务委员以上,或具有三甲医院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任职经历者,或具有较高行业地位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报名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教学办公楼2楼2009室或电子报名(ybeyyzzb@163.com);
(三)提交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学术成果),电子版发送至ybeyyzzb@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电话”。
五、招聘考核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报者本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雨诗
联系电话:0831-8255589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学科带头人代理负责人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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