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学工部印发《辅导员助理的管理规定(试行)》(西南科大学工〔2023〕14号)、法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的选聘要求,学院成立选聘考核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选聘登记表,并由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学院选聘考核组通过对报名人员进行能力素质考察、面试等程序,经充分讨论、评分,拟选聘以下人员为我院辅导员助理,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所在班级 | 备注 |
詹治国 | 男 | 民商法学2022 | 拟选聘 |
刘祉曜 | 男 | 刑法学2021 | 拟选聘 |
赵珊珊 | 女 | 民商法学2022 | 拟选聘 |
佘安琪 | 女 | 民商法学2022 | 拟选聘 |
龙颖 | 女 | 刑法学2023 | 拟选聘 |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5日。对拟选聘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真实姓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816-6089618)或学院纪委(0816-6089412)反映。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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