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让广大农村居民获得更加便利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空白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平稳过渡,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当前我县村卫生室村医岗位空缺数,实行填平补齐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县招、乡(镇)管、村用”的原则,优先覆盖“空白村”“脱贫村”,确保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平稳。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公开招聘空白村“乡村医生”共3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医师执业道德规范;2.医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临床类、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4.首次注册到政府举办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并通过乡村医生资格考试;第二次及以上注册到政府举办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村级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6.报考巡司镇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需持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7.服从属地乡镇(中心)卫生院的调配
(三)其他情况
1.加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可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1)工作年限加分。既往在筠连县辖区内从事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可根据工作年限按标准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需提供《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盖章原件。加分标准:按周年计算,工作10年以内(含10年),每年加0.2分,共2分;工作10年以上,超过的年限每年加0.5分。例:若工作年限为5年零4月,按周年计算共5年,0.2分/年,共计1分;若工作年限为12年零7月,工作10年共计加2分,超过10年的2年零7月,按周年计算共2年,0.5分/年,加分1分,共计3分。(2)资格证加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可加1分,持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可加2分;该加分条件最高不超过2分,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优先聘用条件,本次村医招聘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1)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别村医,需提供含中医类别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在本村或邻村的村医,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村医(以身份证上日期为准)。3.直接考核聘用条件。空缺岗位只有1人报考且报名成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乡村医生可免笔试,直接考核聘用:(1)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可以报考临床或者中医执业资格的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2)具备临床(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人员;(4)通过国家卫生职称考试,取得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取得资格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6.本次招聘结束后,仍存在的空缺村卫生室将由县、乡、村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共同确定村医人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空缺岗位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证、学历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需招聘乡村医生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报名,填写《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初审合格后(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填写《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汇总报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股(联系电话:7720539)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3.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小2寸免冠照3张;(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证);(5)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6)符合加分条件、优先聘用条件或直接考核聘用条件者,需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整理汇总,填写《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并盖章,于10月24日17:00前统一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股。2.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需将初审不合格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要求报考人员限时补交资料,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补交资料。3.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10月27日,发放地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4.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乡村医生考试由筠连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安排如下:1.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另行通知;2.考试内容和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医学类基础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基本医疗服务、医学类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3.笔试方式:采取现场统一考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优先聘用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对象。1.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2.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情况,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予以递补。
(五)监管督查
由县卫生健康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招考工作的全程监管督查。
四、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筠连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后,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筠连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本次考试考核合格的招考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与其办理聘用人员登记手续,在要求的时限内聘用对象不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合同或协议的视为自愿放弃。乡村医生聘期合同为两年(含试用期),期满后考评合格继续聘用;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五、管理制度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应与其解除《乡村医生劳动合同》,终止其享有的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一)离开乡村医生队伍未履职满3个月的;
(二)未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
(三)连续两次绩效考评不合格或连续两次绩效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的;
(四)擅自改变执业地点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
(六)受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七)根据工作需要,乡镇(中心)卫生院需对聘用的乡村医生在乡镇范围内的调配使用,不服从调配的;
(八)乡村医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且已领取退休补助的或身体条件不能胜任该工作的;
(九)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六、工作职责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七、薪酬待遇上岗后,享受基本医疗补助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相应待遇



筠连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2.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报名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4.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空白村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年限加分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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