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的规定,现将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务必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08:30前到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405室(五津西路52号)集中、签到(须空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体检结论将于2023年11月7日前在本网站公布。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30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三)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具体情况以体检医院安排为准)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8-82517285冯老师)。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本岗位排名

1

王帅

区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0101

1

2

罗选锋

眼科医师0102

1

3

黄龙

重症医学科医师0103

1

4

龚晓波

神外医师0104

1

5

张颖

超声医师0105

1

6

吴小红

肾内科医师A0106

1

7

万林

肾内科医师B0107

1

8

胡芯华

神内介入医师0108

1

9

曹园

神经内科医师0109

1

10

何清

区中医医院

超声医师A0201

1

11

杜裕东

区第二人民医院 

精神科医师A0301

1

12

卿晓丽

精神科医师B0302

1

13

李珂贤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产科医生A0402

1

14

罗炫

妇产科医师B0403

1

15

梁娅

耳鼻喉科医师0404

1

16

向帅

口腔医师0405

1

17

彭娅珊

花源街道中心卫生院

超声医师A0703

1

18

汪岑

口腔医师0705

1

19

梁莉苹

内科医师0706

1

20

邓宇滔

肛肠外科医师0708

1

21

李君

妇科医师0709

1

22

罗凤梅

宝墩镇公立卫生院

中医医师0901

1

23

樊强

针灸科医师09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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