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的公告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12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雷波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时应带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2张;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示: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现金),已缴费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5.资格审查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雷波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

0834-8829412(雷波县委组织部)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雷波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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