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可查询,请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复审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地点。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乐山市财政局办公楼7楼713室)。
(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在“学信档案”中“高等学历”及“学位”栏目中申请查询并打印。
三、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四)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并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或录用资格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六)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833—2402312、2443097。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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