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发〔2023〕2号)规定,学校已完成合同制助理聘期考核相关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5日—12月11日)。
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学校人事处(0835-2882226、028-86293061)或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6293660/028-86293258)实名反映。
人事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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