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自主招聘工作安排,通过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面试考评,经医院研究,以下人员符合拟聘条件,现予以公示:
田春梅,女,35岁,大专学历,护师职称。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之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833-3358252),组工人社科(0833-3189050)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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