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自贡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 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 联系电话 |
| 自贡市 中级人民法院 |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东二楼综合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南安路209号) | 0813-4706111 |
| 自贡市 人民检察院 |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4楼413会议室 (汇东新区兴川北街1号) | 0813-5205190 |
| 自贡市司法局 | 自贡市司法局4楼408室 (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 0813-2120156 |
| 自贡市公安局 | 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五楼会议室 (自贡市沿滩区新城板仓大道中段2号) | 0813-4702035 |
(二)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列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此公告要求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如对面试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料及手续不清楚的,请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考取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4:00—18:00。
递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五)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163hainan.com/1590984?owner=75065&channel=107&orgn=51&erp=8" target="_blank">省考面试历年试题 | 省考面试示范作答 | 面试八大雷区 | 面试礼仪 | 面试课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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