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彭州市引进42名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根据原件校验情况,将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参看附件。
二、递补进入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地点:彭州市人社局会议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七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需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笔试准考证》1份;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一寸);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如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原件校验环节原则上需本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印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原件校验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缺少原件校验规定所需材料者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不发放面试通知书,不能进入面试。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附件:2022年度彭州市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028-83873331(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3883505 028-83886260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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