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平乐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平乐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考生自行下载查询。

二、体检安排及要求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将以电话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地点: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3.如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取足名额。(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在体检时收取。

三、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到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四、相关说明

面试成绩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8月26日至8月28日),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中共邛崃市平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028-88781094,联系地址:邛崃市平乐镇新兴街139号。

附件:平乐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 人员名单

邛崃市平乐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平乐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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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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