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筠连县县属国有企业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集中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拟对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及考察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年1月3日(星期二)。
(二)体检地点:四川省筠连县人民医院(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文峰路)。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四、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8:0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及体检费(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到上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三)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四)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五、疫情防控
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联系电话:0831-5891695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