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通知的文件精神,拟南溪区2023年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及岗位明细如下,特此公示。 | ||||||
序号 | 单位 | 开发岗位及人数 | 工作地点 | 薪酬待遇 | 工作内容 | 要求 |
1 | 大观镇 | 保 洁 12名 协理员 1名 | 大观镇、大坪便民服务中心 |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保 洁 协理员 | |
2 | 罗龙街道 | 保 洁 1名 | 罗龙街道 |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保 洁 | 身体健康,服从单位安排。 |
3 | 南溪街道办事处 | 工 勤 2名 | 南溪街道、广福社区、南山社区 |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工 勤 | 身体健康,会操作电脑,服从单位安排。 |
4 | 区公安局 | 保 洁 4名 | 公安局机关、长兴、汪家、刘家派出所 |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保 洁 | |
5 | 区生态环境局 | 门卫 1名 | 区生态环境局(原武装部)) |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门卫 | 负责区生态环境局门卫及保洁工作。 |
注:以上岗位需符合进行求职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咨询电话,人社局0831-3323066,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1-31897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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