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及《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于2月3日前以真实姓名向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联系电话:0825-2668167
监督电话:0825-266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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