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隆府办发〔2018〕18号)、《隆昌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隆医行〔2017〕33号)文件精神,现将隆昌市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向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电话: 0832-3958030) ,公示期为5天 (2023年2月7日-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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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隆昌市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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