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拟调人员的公示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拟调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评、面试考评、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综合考生各方面情况,确定侯佳同志为考调拟调人选,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示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028-38527513

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关于2023年向区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拟调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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