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第一批)公示

金口河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

人员(第一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胡凤琼等4名同志符合招录条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5022218

附件:金口河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5日

金口河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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