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双方选择,经过审查和面试,现将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间拔打监督电话0826-2222391反映,公示无异议拟予上岗。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 | 黄伟 | 男 | 51292519******0012 | |
2 | 杨素芳 | 女 | 51292519******0726 |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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