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教育局2023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公告

根据《渠县2023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方案》精神,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考察等程序,段玲等54人符合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进入体检。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历

专 业

1

段玲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2

叶开

男

本科

小学教育

3

夏宇

女

本科

特殊教育

4

唐子惠

女

本科

生物科学

5

姜俊豪

男

本科

教育技术学

6

何悦

女

本科

物理学

7

段志峰

男

本科

化学

8

雷佳燕

女

本科

化学

9

李发洋

男

本科

地理科学

10

罗熙

女

本科

音乐学

11

覃娟

女

本科

音乐学

12

陈军

男

本科

体育教育

13

雷凯超

男

本科

体育教育

14

何佳豪

男

本科

英语

15

胡凌峰

男

本科

英语

16

徐荣芳

女

本科

英语

17

谭丽

女

本科

英语

18

张瑞香

女

本科

英语

19

万明霞

女

本科

英语

20

陈玲玲

女

本科

英语

21

燕莹莹

女

本科

英语

22

叶凤琼

女

本科

生物科学

23

王艺桦

女

本科

生物科学

24

艾知芬

女

本科

思想政治教育

25

周青松

男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26

朱昆虹

女

本科

思想政治教育

27

张琰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28

黄恩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29

雍智慧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30

卢镜园

男

本科

小学教育

31

文春琴

女

本科

化学

32

王诗捷

女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33

代银淞

男

本科

体育教育

34

邓灿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35

王琳琳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36

王希

男

本科

小学教育

37

邵杨惠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38

龙青青

女

本科

汉语言文学

39

赵紫玥

女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

邓小雪

女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41

童淼

女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42

王旭

男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43

熊海

男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44

蒋涛

男

本科

特殊教育

45

王小杰

男

本科

历史学

46

田源

女

本科

美术学

47

李思懿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48

刘星晨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49

汪星均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50

贾志涵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51

张春艳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52

周世艳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53

刘诗琦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54

陈婕

女

本科

小学教育

二、时间地点

1.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早上6:30-7:00。

2.体检报到地点:渠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9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收费标准

由体检医院按每生400元左右(自备现金)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体检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不得请人代为体检,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体检期间,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高声喧哗,考生家人和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3.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已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得进食和饮水),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能吃早餐和饮水。

5.女性考生,如体检当天为月经期须告知检查医师,当次体检不下结论。孕期的考生须告知检查医师,妇科和X光等检查在生产恢复之后补检,当次体检不下结论。

6.体检结果以医院的结论意见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合格的,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下体检结论。

7.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但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六、其他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报到。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渠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The End

微信扫码,时刻关注四川人事招考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