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19〕316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拟招聘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业证明材料。

二、见习期限及见习岗位

见习期限:12个月

见习岗位:社保业务辅助

三、见习待遇标准

按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生活补助金1970元,并为见习生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人员退出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同意后,与本人解除《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录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624746573@qq.com。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812-3349516。录用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市社保中心见习人员报名表.doc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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