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6年上半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招聘启事
根据广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特对外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医师岗位入职时应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提供规培证明);
3.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
(二)岗位需求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人数 | 备注 |
1 | 临床科室 | 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博士 研究生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 |
2 | 肾脏内科 | 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肾脏病方向) | 1 | |
3 | 神经内科 | 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神经内科方向)、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2 | 1.神经介入方向1人; 2.精神科方向1人 |
4 | 神经外科 | 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 1 | |
5 | 急诊与重症医学中心(急诊) | 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急诊医学 | 1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参编合同制人员,不占医院事业单位编制,拟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根据毕业院校、工作经历、职称等因素,分层级给予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费5-10万,给予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费50-100万。
3.其他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5日12:00(逾期将不再接收报名)。
(二)报名流程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完善个人信息,报名表以“科室名称+姓名”命名,报名截止前投递至邮箱:3229821582@qq.com。
四、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存在以下情况导致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未按要求填写的;
2.填写虚假信息的;
3.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的。
五、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以线下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公示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本院健康管理中心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每人有1次复检机会。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医院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九、其它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在入职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3.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广安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26-260001319108289904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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