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大专及以上学历;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9.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0.配偶、父母、子女在本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或其它专业技术资质证书的一并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2张)等相关手续等相关手续报名。具有优先条件者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嘉兴路258号)政治部(404室)报名,并现场如实填写《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表格现场领取)。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本院工作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发放准考证。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详见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别说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以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3.考生对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对象范围。考察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本院党组同意后上岗,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等费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报名参加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7日
收藏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