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的公告

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关于参加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招录体格检查的公告

一、时 间

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7:30。

二、体检对象

详见《眉山市2023年度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报到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于8月17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准时到达眉山市中医院(新院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体检部,逾时未参加体检签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陆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一)体格检查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务必佩戴口罩,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2.考生在报到时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旦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请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留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4. 体检前三天需禁食火锅、酒类、浓茶、咖啡,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体检前一天晚上不吃豆类、薯类、面条,晚8:00以后禁食,晚上10点以后禁水,并保证充足休息时间。

(二)体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2.主检医师认为还需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3.被确认为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向市招录办申请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市招录办受理复检申请后,报省招录办研究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复检。

4.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附件:《眉山市2023年度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名单》

咨询电话: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办 赵伟:15283787242

本公告由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

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代)

2023年8月16日

附件:眉山市2023年度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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