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等4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条第三款“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的精神,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与科研技术研发”岗位、“检验检测与应用技术开发”岗位、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建议研究院“电子类检验员”岗位共三个岗位参加考核考生人数未达到考核最低比例1:2。
经招聘单位申请,我局研究决定,依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划定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与科研技术研发”岗位和“检验检测与应用技术开发”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划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电子类检验员”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上述参加考核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总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特此公告。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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