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原件校验和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2023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原件校验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2023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相关事宜

(一)原件校验时间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1份、《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

4.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本人所在单位及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及入编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聘用岗位等级(职员等级),事业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6.最近一次的岗位等级(职员等级)聘用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四)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合格成绩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7

(二)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2023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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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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