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 ,现将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
1.详见《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2.本次公告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举报电话:0831-5728135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报到地点
1.体检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
2.集中地点:屏山县人民医院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400元(实际费用以医院收费为准)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体检前三天,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感冒,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
5.如有近视,体检当日禁戴隐形眼镜,请佩戴合适度数框架眼镜。
6.考生月经期、备孕期、受孕期,请提前告知联系人,体检当日现场填写缓检申请书。
7.体检当日需进行空腹抽血,请检前8-12小时内禁食。
8.体检当日着宽松宜穿脱衣服。
三、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参检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4.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需在2022年11月24日前向屏山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体检。
咨询电话:18383191983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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