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成都医学院教职工借调及校内调动管理办法》(成医〔2018〕41号)文件规定,心理学院面向校内公开选调1名专职科研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心理学专职科研教师1人。
二、选聘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共党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博士专业一级学科为心理学0402,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
2.热爱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能熟练使用心理学研究相关的各种仪器和设备,具有优秀的前期科研成果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7:00;
2.应聘人填写《成都医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报名(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至心理学院综合科办公室。
3.联系人:翟崇华联系电话:62739705
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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