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李晓燕同志到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1 | 政教处 | 生活老师 | (1)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 (2)会简单的电脑操作。 (3)从事过教育管理或相关工作优先。 | 李晓燕 | 1 | 女 | 四川绵阳 | 47 | 初中 | 绵阳市乐加乡初级中学校 | / |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政教处反映。
联系咨询:绵中实验咨询热线17381658768(梁老师)、邮箱:3133842870@.qq.com。
监督投诉: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热线0816-8732917、绵中实验纪检办热线18780543266,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jw@mykjcrcjt.cn,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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