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关于公开考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部分考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5:1”调整为“笔试开考比例3:1”,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岗位开考比例调整情况
中共营山县纪委营山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岗位开考比例调整情况
岗位编码 | 调整前开考比例 | 调整后开考比例 |
001 | 5:1 | 3:1 |
002 | 5:1 | 3:1 |
003 | 5:1 | 3:1 |
004 | 5:1 | 不变 |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