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隆昌市范围内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我办经考试、考察后确定隆昌市隆华路小学王飞同志为拟调入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94分,面试成绩:87.6分,折合总成绩:90.8分,考试成绩为第1名。
二、考察情况
考察结论:合格。无党风廉政方面的不良反映和信访举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政工股0832-3923507。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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