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网格员第三批补检(进一步检查)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经联合考务领导小组研究,按照“体检合格一批,综合考察一批”的原则,现将体检结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批补检(进一步检查)体检结论
(一)补检(进一步检查)结论为“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安排将另行公告,公告将于2022年12月5日前,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如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有放弃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请于2022年12月7日17:00前,向报考单位(乡镇、街道)明确表达本人“放弃意愿”。
(二)补检(进一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复检申请。申请复检的考生,应在体检结论发布之日起2日内(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7:00),将复检申请交至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三楼党群服务室(联系电话:0816—3679585)。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每个人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具体复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申请复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需复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2、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带足相关费用参加体检,有效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食用油腻、高糖分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参检当天可能需要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4)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智能手表、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携带的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5)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论。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复检结论、政审具体事项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第三批补检(进一步检查)体检结论如下:
序号 | 岗位类别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补检(进一步检查)结论 | 备注 |
1 | 专职网格员1 | 黄俊森 | 22010312 | 男 | 不合格 | |
2 | 专职网格员5 | 李朵 | 22020105 | 女 | 合格 | |
3 | 专职网格员7 | 涂雯 | 22030512 | 女 | 不合格 | |
4 | 专职网格员9 | 郭瑶 | 22030215 | 女 | 放弃 |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已确诊、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和被隔离人员请主动提前联系江油市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6-3679585)。凡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参检前应密切监测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及时就诊,严禁带病参加体检。
(二)考生赴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参检当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网格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和《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网格员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上述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相关体检事项;具体的防控要求,将根据最新的相关防疫要求实时调整。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考生准备手套、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
(五)异常情况处置。候检过程中,应检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不得参加体检情形。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参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管控措施中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7.参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8.参检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体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中共江油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3679585。
重要提示:
请考生每日主动关注“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动态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提示中的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参检当天将按考前最新发布的执行。
附件:
1.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网格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2.2022年江油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网格员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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