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考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生本人的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考试排名、是否进入体检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集中地点:宜宾市蜀南大道综合办公区(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18号)
(三)联系电话:2319770
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视作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7)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9)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10)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自备体检费(注: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附件:中共宜宾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中共宜宾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23日
中共宜宾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职位编号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合50%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50% | 总成绩 | 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 |
2024121401 | 2420241100303 | 85.50 | 42.75 | 77.00 | 38.50 | 81.25 | 1 | 是 |
2024121401 | 2420241100105 | 81.00 | 40.50 | 81.40 | 40.70 | 81.20 | 2 | 是 |
2024121401 | 2420241100310 | 79.50 | 39.75 | 81.20 | 40.60 | 80.35 | 3 | |
2024121401 | 2420241100116 | 79.00 | 39.50 | 77.80 | 38.90 | 78.40 | 4 | |
2024121401 | 2420241100127 | 80.00 | 40.00 | 76.60 | 38.30 | 78.30 | 5 | |
2024121401 | 2420241100210 | 78.00 | 39.00 | 78.00 | 39.00 | 78.00 | 6 |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