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自主招聘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医院招聘工作安排,我院将组织2024秋季自主招聘第一批、第二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2024年秋季自主招聘第一、二批考核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12月30日体检人员:史昊明、李雪瑞、郑瑾玥、何艾、马俊杰、秦宇、徐欣欣、刘雨雪、吴茂丽、李基强、介达小林、付福豪、曾钰迪、徐冰宁、任金凤、李琴、徐佳丽、罗瑞

12月31日体检人员:陈孝红、汪必健、毛海霞、马青、柴依璐、王勇力、卫潇玉、李文、范荟芸、谢竞成、古鹏举、蒋宏、勿里九奇、毛天阳、刘卓然、李根、李宇洁、黄丽、唐璐、周竞业、纪旭东、曹霖鸿、张明炀、杨林岚

请以上人员于当日上午8:30到达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街院区健康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后安排体检。

三、体检费用

590元/人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进入本次体检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9.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医院组工人社科联系,电话:0833-2119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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